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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人員變動的基本情況
根據《公司法》、《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經法定程序,公 司董事發生了變動,主要事項如下:
巴寶君、沈劍英、馬希博、徐世帥先生不再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。
孫玉平、肖江山、于寶新、肖明富先生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。(一)原董事任職情況及變動原因
因工作變動原因,巴寶君、沈劍英、馬希博、徐世帥先生不再任鞍山鋼鐵集 團有限公司董事。
(二)相關決定情況及新任董事基本情況 關于本次董事變動的相關決定情況如下:
孫玉平先生,原任鞍鋼集團眾元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,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、總經理、黨委副書記,通用鞍鋼醫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。經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研究討論,同意孫玉平先生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,不再擔任鞍鋼集團眾元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,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、總經理黨委副書記,通用鞍鋼醫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職務。
肖江山先生,原任鞍鋼集團眾元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監事,鞍鋼實業集團有限 公司黨委副書記、工會主席、職工董事。經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研究討論,同意肖江山先生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,不再擔任鞍鋼集團眾元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監事,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、工會主席、職工董事職務。
于寶新先生,原任鞍鋼礦業集團生產運營部(安全環保部)經理。經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研究討論,同意于寶新先生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,不再擔任鞍鋼礦業集團生產運營部(安全環保部)經理。
肖明富先生,原任攀鋼集團西昌鋼釩有限公司總經理。經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研究討論,同意肖明富先生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,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 司及鞍鋼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常委,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市場營銷中心總 經理。不再擔任攀鋼集團西昌鋼釩有限公司總經理。
新任董事基本情況如下:
孫玉平,男,漢族,1964年4月生,經濟學、工商管理碩士,高級經濟師。歷任鞍鋼實業發展總公司副經理兼實業綜合利用公司黨委書記、經理,鞍鋼集團 綜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黨委籌建組成員兼實業公司董事、黨委書記、紀委書記、 工會主席、總經理,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、總經理、黨委副書記,通用鞍 鋼醫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?,F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。
肖江山,男,漢族,1963年2月生,工程碩士,機械高級工程師。歷任新鋼 鐵公司中板廠廠長、黨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,鞍鋼股份有限公司熱軋帶鋼廠廠長, 鞍鋼設備檢修協力中心主任,鞍鋼集團綜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、黨委籌建組 副組長、紀委籌建組組長、工會籌建組組長兼房產公司董事、實業公司董事,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、工會主席、職工董事?,F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 公司董事。
于寶新,男,1969年5月生,漢族,工程碩士,高級工程師。歷任鞍鋼新鋼 鐵公司齊大山鐵礦生產科科長、生產技術部部長、副礦長、礦長,鞍鋼集團礦業 公司鞍千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經理,鞍鋼礦業集團生產運營部(安全環保部)經理?,F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。
肖明富,男,1968年3月生,漢族,工程碩士、EMBA碩士,高級工程師。歷任攀鋼集團西昌鋼釩有限公司執行董事(法定代表人)、總經理,攀鋼集團西 昌鋼釩有限公司總經理?,F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,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 司及鞍鋼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常委,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市場營銷中心總 經理,鞍鋼蒂森克虜伯汽車鋼有限公司董事,德鄰智聯(鞍山)有限公司董事長。
(三)有權機關批準情況
本次董事變動經本公司股東鞍鋼集團有限公司批準。二、此次變更的影響分析
公司本次董事人員的變動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,不會對 本公司日常管理、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,不影響公司董事會決議的 有效性。
公司承諾所披露信息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并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履 行相關后續信息披露義務。
(責任編輯:zgltw)